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 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中共甘肃省委统战部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省委统战部是省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是省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和助手。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和方针政策,向省委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省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为省委同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受省委委托,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报省委精神;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帮助民主党派改善工作条件。
3.统一领导民族工作,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研究拟订民族工作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协调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分工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领导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
4.统一管理宗教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宗教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依法管理宗教行政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5.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负责拟订侨务工作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工作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国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6.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本省籍的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
7.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士队伍的建设工作;协助省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协助市州党委管理市州党委统战部部长。
8.负责联系省内外工商界社团和代表人士。调查研究并反映我省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队伍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政治思想工作。
9.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士。
10.负责开展省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11.负责指导各市州和省直各部门的统战工作和统战部门负责人的培训工作;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联系、指导省级统战系统各单位工作;受省委委托,代管省委台办(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领导省工商联党组,指导省工商联工作;领导甘肃社会主义学院党组,指导甘肃社会主义学院工作;代管省职业教育社;负责管理省台湾同胞联谊会、省归国华侨联合会、省黄埔军校同学会等有关社会团体的工作。
12.完成省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省委统战部内设19个职能处室,包括:办公室、综合协调处、干部处、研究室、政策法规处、一处、二处、三处、四处、五处、六处、七处、八处、九处、十处、十一处、十二处、机关党委、老干部处。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甘肃省台湾同胞联谊会、甘肃省归国华侨联合会、甘肃省黄埔军校同学会。
(三)直属事业单位
公益一类:中共甘肃省委统战部信息中心、甘肃欧美同学会(留学人员联谊会)、甘肃中华职业教育社、甘肃省佛教协会、甘肃省道教协会、甘肃省伊斯兰教协会、甘肃省天主教“两会”、甘肃省基督教“两会”、甘肃省佛学院、兰州伊斯兰教经学院和甘肃省民族宗教研究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3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收入预算1.22亿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2年预算减少1420.94万元,下降10.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1、重点项目到期,今年取消;2、减少一次性特需费。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26.94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图1、收入预算构成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其他收入
上年结转收入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1.22亿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其中,当年财政拨款1.14亿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596.30万元,下降12.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1、重点项目到期,今年取消;2、减少一次性特需费,当年财政拨款(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主要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31.78万元;
2.教育支出612.27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6.25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386.24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474.49万元;
6.转移性支出150.00万元。
图2、支出预算构成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教育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
转移性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2亿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6458.8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713.33万元,增长12.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类及运转类公用经费测算标准提高。
(二)项目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4782.15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459.63万元,下降8.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1、重点项目到期,今年取消;2、减少一次性特需费。包括: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保障运转经费6个,主要是办学经费、工作经费、华侨事务专项、业务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理论与实践研究经费。其他项目6个,主要是机关房租、培训费(含三支队伍)、其他预算项目、省宗教界人士及社编人士生活补助、维修维护及管理经费。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29.00万元,与上年持平。预计组团5次,人数25人。
2.公务接待费117.41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4.31万元,增长3.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基数提高。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00次,接待人次1800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6.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6.65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7.14万元,下降6.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规定管理和使用公务车辆,控制和压缩运行维护费支出。预计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31辆。
4.培训费684.53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9.06万元,下降1.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精减培训,从严控制数量和规模。主要用于组织统一战线各领域代表人士和各级统战工作领导干部等,开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对甘肃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统一战线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
5.会议费336.65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50万元,下降0.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进一步精减会议,从严控制数量和规模,主要用于全省统战部长会议、省委统战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等各类会议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243.06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2.83万元。
图3、“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支出预算构成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
培训费
会议费
六、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1209.97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32.27万元。下降9.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一次性特需费。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3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89.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2.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77.0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8382.41万元。其中:办公用房2075.29平方米,价值640.04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8辆,价值710.1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1041.32万元,2023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68.55万元,主要购计算机、打印设备、办公家具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3年本部门共有2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3年计划征收70.80万元。其中:
1.中央批准设立0个。
2.省级批准设立2个,主要是中共甘肃省委统战部本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计划征收40.8万元和甘肃省佛学院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计划征收30万元。
(三)重点项目情况
培训费(含三支队伍)项目概况:该项目经费600万元,主要用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三支队伍”培训工作要求,分级分类对民主党派、无党派、民族宗教、民营经济等统一战线各领域代表人士和相关党政领导干部、统战干部进行系统培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不断提升能力水平。2023年计划举办44期培训班,计划培训3769人,其中省一级培训项目6期,专项培训9期,部机关各处室培训29期。实施主体:中共甘肃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立项依据:按照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和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培训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设立培训(含“三支队伍”)专项资金,实施周期一年,实施计划按照中共甘肃省委统战部关于印发《省委统战部2023年培训计划》的通知(甘统发〔2023〕13号)相关要求和部务会、部主要负责同志研究确定的内容组织实施。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3年预算部门管理转移支付1项,专项转移支付150.00万元,具体项目有:
其他预算项目150.00万元。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2022年省委统战部组织15个直属单位在甘肃省级绩效管理系统开展了绩效目标填报。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分别与7月和10月两次组织15个直属单位在甘肃省级绩效管理系统填报绩效监控,及时准确汇总上报。组织15个直属单位在甘肃省级绩效管理系统进行了2022 年整体绩效自评填报和14个二级项目绩效自评填报,涉及资金3800.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53.29%。经综合评定,中共甘肃省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及直属单位15个部门整体评级为“优秀”;二级项目绩效自评为“优秀”,2022年度省委统战部未组织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通过对2022年项目绩效评价以及2022年绩效监控工作情况的总结,省委统战部在编制2023年预算时,对有关绩效指标做了进一步的完善。下一步将根据项目具体设置量化指标,提升部门履职效果,完善预算绩效目标评价体系,强化预算评价结果应用,稳步推进绩效工作。
(二)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3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11个,主要是办学经费、工作经费、华侨事务专项、机关房租、培训费(含三支队伍)、省宗教界人士及社编人士生活补助、维修维护及管理经费、业务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理论与实践研究经费等,涉及财政支出3719.15万元。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9个,涉及财政支出3719.15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00万元。2023年本部门及所属15个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反映中国共产党统战部门的事务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中共甘肃省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中共甘肃省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宗教事务(项):反映用于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中共甘肃省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8、教育支出(类):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19、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20、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中共甘肃省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8、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3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3、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3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6、转移性支出(类):反映政府间的转移支付以及不同性质资金之间的调拨支出
37、转移性支出(类)一般性转移支付(款):反映政府间一般性转移支付。
38、转移性支出(类)一般性转移支付(款)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支出(项):反映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支出。
39、转移性支出(类)专项转移支付(款):反映政府间专项转移支付。
40、转移性支出(类)专项转移支付(款)一般公共服务(项):反映下级政府收到的上级政府的一般公共服务专项补助支出。
41、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42、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43、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44、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反映按照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45、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46、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47、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48、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49、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50、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5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5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5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咨询费(款):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5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手续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5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5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5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5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6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6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6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因公出国(境)费用(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6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6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租赁费(款):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6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反映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6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6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专用燃料费(款):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不含公务用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6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7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7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7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7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7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7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及离退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7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7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离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7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7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款):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罪犯、戒毒人员的伙食费、被服费、医疗卫生费等。
8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支出,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8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奖励金(款):反映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8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款):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83、资本性支出(类):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84、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85、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类):反映政府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以及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支出。
86、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类)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款):反映政府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中共甘肃省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2023年2月16日
附件:1.中共甘肃省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预算表
2.中共甘肃省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1
表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表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附件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